【招聘公告】泰安市公安局關于開展招聘警務輔助人員的公告
根據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(統(tǒng)稱輔警)招聘工作有關規(guī)定,泰安市公安局面向退役士兵專門招聘輔警?,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職位及計劃
計劃招聘輔警35人。其中勤務輔警33人,駕駛員(A1證)2人。
二、輔警身份性質
輔警依法履行輔助性警務職責,由公安機關管理使用,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,不享受公安民警法定待遇,不具備執(zhí)法資格,在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(jiān)督下開展輔助性工作。
三、招聘對象及條件
報名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
(一)性別:男性。
(二)年齡:在25周歲(1994年10月以后出生)以下,其中,中共黨員、服役期間立功、被評為優(yōu)秀士兵、擔任過班長、有專業(yè)特長(爆破、狙擊、擒拿格斗、軍事五項、無人機應用、防化、計算機等)的,年齡可放寬至30周歲以下(1989年10月后出生);有A1駕駛證者,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(1974年10月以后出生)。
(三)學歷:高中(中專)以上。
(四)身心健康,體貌端莊,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,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,無色覺異常,無嗅覺遲鈍,無紋身,無肢體功能障礙,勤務輔警單側裸眼視力不低于4.6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,不得應聘:
(一)本人或家庭成員、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、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;
(二)本人家庭成員或近親屬被判處刑罰、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調查的;
(三)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;
(四)曾編造、散布有損國家聲譽、反對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、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信息的;
(五)曾因吸毒、嫖娼、賭博受到處罰的;
(六)曾被行政拘留、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;
(七)曾被開除軍籍或者因違紀違規(guī)被開除、辭退、解聘的;
(八)從事警務輔助工作合同期未滿擅自離職的;
(九)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;
(十)其他不適宜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。
四、報名
采取統(tǒng)一時間、現場報名、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。
(一)報名時間:2020年10月27日—11月10日(現場確認時間為:上午8:30—11:30,下午14:00—17:00)。
(二)報名地點:泰安市紅門路34號院內北一樓泰安揚帆職業(yè)介紹有限公司(泰安市勞動就業(yè)培訓中心院內)。
(三)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:
1.報名者需要先填寫電子版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1),按表格填寫要求分別認真填寫;
2.填寫完畢電子版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1)后按照報名職位(主題命名格式為:姓名+身份證號+所報職位)發(fā)送至指定郵箱:ldjyfzj@126.com(揚帆公司);
3.郵件發(fā)送成功后,先撥打電話6223579,6631498(揚帆公司),咨詢郵件填寫是否正確;工作人員確認登記表填寫無誤后,本人攜帶以下材料到揚帆公司進行現場確認。現場確認時攜帶材料主要包括: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、戶口本、學歷證書、士兵退役證及經公司工作人員檢查合格后的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報名登記表》(附件1)等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(2份),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張,大專及以上學歷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(學信網打印,網址www.chsi.com.cn)、個人信用證明(中國人民銀行出具)、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(戶籍地派出所出具);
4.現場工作人員將依據招聘條件對應聘者進行現場資格審查,并當場簽寫《應聘警務輔助人員誠信承諾書》(附件2)。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,如有弄虛作假、違背誠信承諾或有關情況,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。
五、筆試
資格審查通過的,參加筆試。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
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招聘崗位工作須具備的基本素質,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礎知識、時事政治和行政職業(yè)能力測驗等。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。筆試結束后根據招聘計劃和筆試情況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。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,按照應聘崗位招聘計劃1: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,達不到規(guī)定比例的,按實有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員。
六、面試
筆試合格的,參加面試。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
面試滿分為100分,采取問、聽、察的方式進行,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、基礎法律知識、綜合分析、組織協(xié)調、語言表達、邏輯思維、應變反應、人際溝通等綜合素質。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,確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。為保證人員素質,面試成績將劃定及格線,低于及格線的不計入綜合成績。
七、綜合成績
按筆試、面試成績各占50%的比例,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考試綜合成績。綜合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,尾數四舍五入。面試人員綜合成績,按規(guī)定程序向社會公布。綜合成績1年內有效,招聘職位或輔警崗位出現空缺的,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候補體檢(不服從安排、自愿放棄的除外)。
八、體能測評
凡面試成績超過60分的,根據綜合成績按照比例進入體能測評環(huán)節(jié)。根據招聘計劃和應聘職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:1.5比例確定進入體能測評人員。體能測評工作主要參照《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試項目和標準(暫行)》執(zhí)行,測評項目為男子1000米跑、縱跳摸高、10米×4往返跑。體能測評為達標性測試,凡其中一項不達標的,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,不能確定為體檢考察人選。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及體能測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。參加體能測評人員未按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等要求參加體能測評的,視為放棄。
九、體檢
體能測評合格人員,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,按照招聘職位人數1:1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,達不到比例的按照實際入圍人數確定。體檢在指定的醫(yī)療機構進行,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山東省人社廳、衛(wèi)計委、公安廳《關于明確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體能測評和體檢有關事項的通知》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不按規(guī)定時間、地點參加體檢的,視作放棄。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,體檢不合格的,不進入政治考核程序。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時間、地點另行通知。
十、政治考核
政治考核參照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關要求進行,重點審查本人及近親屬有無違法犯罪及其他不得招聘為輔警的情形。因應聘人員放棄體檢、體檢或政治考核不合格、考核結論為不宜招聘為輔警造成的崗位缺額,招聘單位可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,依次遞補體檢、政治考核人選。
十一、聘用及待遇
經體檢、政治考核合格的,確定為輔警擬聘用人員,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,公示期5個工作日。公示期滿無異議的,由泰安揚帆職業(yè)介紹有限公司統(tǒng)一簽訂勞動合同,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隊輔警崗位工作。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,試用期2個月,期間進行崗前集中培訓,培訓期滿經考試考核,合格的正式上崗工作,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。合同期滿后根據有關規(guī)定,決定是否續(xù)簽勞動合同。
聘用人員工資薪酬3100-3700元/月(含個人應繳納的“五險一金”),根據崗位特點和考核情況據實發(fā)放,享受國家規(guī)定的“五險一金”。為輔警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,統(tǒng)一配發(fā)輔警服裝、食宿免費。
十二、有關說明
其他未盡事宜,按照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,本公告由泰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。
咨詢電話:0538-6223579
0538-6631498
0538-8276879